1.管理职责
①物业经理是物业项目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管理责任人。
②安管部主管和安保员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有疏导、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指挥其余车辆绕行的义务。
2.现场处理
①安保部发现物业项目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第一时间迅速通过对讲机报告监控室,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马上报告安管部当班班长。
②安管部当班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抢救伤者和财物,疏导道路交通及围观人群,避免造成大范围的交通堵塞,并向上级领导或物业经理做口头汇报。
③在征得事故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代为报警,报警电话为122。
④等待交警到来前,参与处理事故人员要稳定事故双方当事人情绪,避免发生冲突。交警赶到后要积极配合民警同志工作,将事故现场情况证明等移交民警同志处理。
⑤无人受伤的交通意外:
维持秩序,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通;
记录事件;
如有需要,拍照以做记录;
如因意外可能危及其他人,应将范围封锁;
如有需要,通知物业维修人员到场采取行动,张贴警告标志;
安保员应将事件记录于安保部交接班记录表上,安保主管应将事件详情记录于《突发事件处理登记表》中,上报物业经理。
⑥交通意外导致有人受伤:
指挥交通,给予尾随车辆警告;
拨打报警电话122等候支援,在适当的情况下将伤者移离危险位置,必要时打120请求急救。
3.善后处理
积极配合当事人处理善后事宜,如提供证明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等。向物业公司做出详细的书面汇报。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