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汽车理赔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保险理赔期限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