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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席 律 师
谢莉莉律师(
手机:13962129412
)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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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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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水泥罐车撞死骑车人 肇事司机投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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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水泥罐车撞死骑车人 肇事司机投案被判刑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9/14 9:17:44
天津一名男子驾驶重型水泥罐车转弯时未留神,将一名骑车人撞死,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张某,男,33岁,原系某工程队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司机。2014年8月的一天早晨,张某驾驶其工程队一辆重型水泥罐车,行至天津河东区某学校门口向右转弯时,正遇同向骑行的刘某通过校门口。张某由于观察不周,直接将刘某撞倒。经学校门卫提醒,张某才意识到刘某倒地,随即下车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刘某当场死亡。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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