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通讯员 陈轶群)针对交通事故类案件数量大、送达难、判决执行难等特点,2014年以来,姑苏法院及时总结近年交通事故案件受理情况,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一是前置送达地址确认程序。针对交通事故案件中送达难问题,自2014年3月起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推行送达地址确认程序前置举措,由交警部门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好对过境车辆及人员的信息调查工作,一年来收到由交警部门提供的《送达地址确认书》181份,有力解决了案件审理中因“人户分离”或信息不准确导致的送达不至现象。
二是健全案款履行对接机制。对于调解结案可能性较大的案件,预先告知原告携带本人名下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案件审理、调解。调解协议达成时,积极与被告尤其是保险公司就案款履行事宜强化沟通,在原告对其银行信息书面确认后,告知保险公司按照原告提供的银行账号履行调解书内容,确保案款及时到账,为案件顺利履行筑牢基础。
三是强化庭前交换证据工作。针对高速公路案件当事人多处外地、来院较为不便的情况,法官充分强化与双方当事人的庭前沟通工作。对于证据量较大或案情疑难案件,常态化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提前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确保双方证据举示齐全,提高庭审质量。2014年,法院组织该类案件庭前证据交换 215次,一次开庭成功率提升近10%。
四是推进案件专题研讨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庭务会、小组讨论会等,组织全庭法官分析、研讨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个人发言、集体讨论、院庭长总结点评等多种方式,总结固化已成熟的审判经验,制定审判参照标准,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一年来,共召开案件研讨会45件次,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法官化解该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