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龚女士因为一起交通事故烦恼不已。
她说,一个星期前,她开车时不慎与另一辆车相撞,除了两辆汽车有损伤外,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报警后,民警让他们双方拍照留存证据。因为是小剐蹭,协商赔偿时,龚女士愿意负全责。于是,龚女士拿着保险公司开具的定损单,到樊城交警大队开具责任认定书,民警却让她再去物价局进行定损。龚女士到物价部门一咨询,发现定损还要收5%的费用。
龚女士很懊恼,这起事故没有纠纷,她愿意承担全责,为何还要去物价部门定损,交警部门是否有这项规定呢?
媒体咨询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李某某介绍,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去物价部门定损,因为物价部门是中立单位。如果定损价格没有异议,就可以找交警部门开责任认定。
李某某说,像龚女士这种情况,如果事故双方对保险定损没有异议,就不用再去物价部门定损。樊城交警大队随后表示,龚女士的情况需要事故双方一起到交警部门才能开具责任认定书,而不是只去一方责任人。
媒体将了解的情况和樊城交警大队相关民警的电话告诉龚女士,龚女士表示将尽快去办理。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