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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律师谢莉莉律师
  谢莉莉律师(手机:13962129412)
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谢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愿以所学知识尽职尽责的为所需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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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莉莉律师,中共党员,现为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毕业后曾在天津从事律师工作,后转至江苏苏州做执业律师。执业期间,为当事人代理了较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类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在交通事故赔偿及合同纠纷服务领域具有业务特长。 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沉着、稳重的性格,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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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必须到物价局定损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谢莉莉律师 咨询电话:13962129412  发表日期: 2015/10/13 8:27:33

  近日,市民龚女士因为一起交通事故烦恼不已。

  她说,一个星期前,她开车时不慎与另一辆车相撞,除了两辆汽车有损伤外,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报警后,民警让他们双方拍照留存证据。因为是小剐蹭,协商赔偿时,龚女士愿意负全责。于是,龚女士拿着保险公司开具的定损单,到樊城交警大队开具责任认定书,民警却让她再去物价局进行定损。龚女士到物价部门一咨询,发现定损还要收5%的费用。

  龚女士很懊恼,这起事故没有纠纷,她愿意承担全责,为何还要去物价部门定损,交警部门是否有这项规定呢?

  媒体咨询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李某某介绍,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去物价部门定损,因为物价部门是中立单位。如果定损价格没有异议,就可以找交警部门开责任认定。

  李某某说,像龚女士这种情况,如果事故双方对保险定损没有异议,就不用再去物价部门定损。樊城交警大队随后表示,龚女士的情况需要事故双方一起到交警部门才能开具责任认定书,而不是只去一方责任人。

  媒体将了解的情况和樊城交警大队相关民警的电话告诉龚女士,龚女士表示将尽快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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